保險有什麼種類?為什麼保單看起來超多種超複雜的?
按照我國保險法規定,保險的種類滿特定的。首先需要分成財產保險(即產險)與人壽保險(即壽險),近一步再細分種類,說明如下:
1.財產保險(即產險)的種類
(1)火災保險:限於因火災導致的損失,常見的房屋火災保險就是屬於這一種。
(2)海上保險:限於海上事故產生的損失,通常用於海商法交易相關案件
(3)陸空保險:陸空保險是針對貨物運送,並不包含乘客運送
(4)責任保險:當依法要負責時,保險幫你支付或墊付相關費用。強制汽車責任險就是屬於這一類。
(5)保證保險:這是配合民法人事保證的配套規定,常用於道德或法律上有瑕疵的僱員。
(6)其他財產保險:不屬於上面五種分類時,就依照此類進行規範。
2.人壽保險(即壽險)的種類
(1)人壽保險:一般的壽險,又稱死亡保險。
(2)健康保險:針對身體健康,醫療險即屬此類。
(3)傷害保險:針對身體傷害,一般來說意外險放被歸類在此。
(4)年金保險:幾乎跟銀行定存一樣的構造,也有稱為保險定存。
因為保險法的保險種類,目標在於區隔各種保險的特色,制定相應的規範。例如財產保險多數針對「動產或不動產」進行保險,但仍需例外增設對「事件」的責任保險,以及對「對象」的保證保險;而人壽保險當中,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傷害保險分別對應了「生命」、「健康」、「身體」這些重要的人身概念,但仍例外增設對「時間」的年金保險。
至於各家保險公司的保險種類繁多,主要是保險產品的內容名稱均可自由設計,也沒有限制你保險商品就只能是保險法上分類的一個種類。因此,當你保醫療險時,雖然本質是健康保險,但還會附帶一些儲蓄性質的年金保險,或再加一點意外險。無論保險公司如何設計,只要各種給付項目找的到對應的保險法與相關規定,就是合法的保險商品。
署名:鼎暉聯合法律事務所編輯群